乌鲁木齐一男子操控无人机擅自飞越铁路线路空域,被处罚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近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乌鲁木齐站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越铁路线路的警情,对违法飞手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时消除铁路运输安全隐患。

9月27日17时30分,乌鲁木齐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架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越乌鲁木齐站派出所辖区铁路线路,立即赶赴飞手所在地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马某在自家居住小区内,出于个人娱乐目的操控无人机升空飞行。该无人机虽已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但本次飞行活动,马某并未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及属地公安机关履行申报备案手续,且飞越铁路线路空域,属于未经批准开展管制空域内飞行活动。

办案民警介绍,铁路沿线属于重点管制空域,开展飞行必须依法履行报备审批手续。马某未经批准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其行为已经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鉴于马某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本次飞行未干扰列车正常行车,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违法情节较轻,乌鲁木齐站派出所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马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铁路线路属于重要交通干线,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为高压供电设施,铁路沿线属于重点管控空域,无人机一旦失控坠落,极易造成接触网短路、列车紧急停车,严重威胁铁路行车安全。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应当认真学习低空飞行法律法规,飞行前务必完成实名登记,严格落实空域申报、飞行报备制度,切勿在铁路线路、车站周边等重点区域随意放飞无人机。如发现无人机违规飞行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