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这起刮擦事故,问题不在车速,而在车上加装了它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2026年10月1日19时22分许,垫江县工农路小平桥红绿灯处,郑某某骑行加装雨篷的电动自行车,因夜间视线不良,与站在路边的行人谭某某发生擦挂,致谭某某受伤。

经民警认定,郑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谭某某无责任。

垫江公安警示

二三轮车加装雨篷

遮挡视线、扩大盲区、易发刮擦

夜间行经路口、斑马线

务必减速观察、礼让行人

别让雨篷变成“伤人篷”!

来 源:垫江交警

编 辑:宁思娣

校 对:徐 静

值班编委:杨亚洲

声 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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