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考试通知公告及网报流程
(一)通知公告
1.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261/202609/t20260923_1451734.html。
2.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2609/20260927/2293973606.html。
3.2027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https://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7370。
(二)网报流程
1.填写考生信息,采集报名照片:9月28日—10月24日。
2.预报名:10月9日—12日(9:00—22:00)。
3.正式报名:10月15日—24日(9:00—22:00)。
4.报考点审核:10月26日—31日12:00。
5.准考证下载:考前10天左右(12月9日—20日)。
6.初试:12月19日—20日。
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和山东省招考院发布的通知公告,未尽事项以上述政策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枣庄市报考点接收范围条件及联系方式
(一)报考点代码:3704。
(二)报考点名称: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三)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第四门考试科目代码为910—929或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请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
(四)接收报考招生单位范围:报考全国所有招生单位。
(五)接收考生范围:1.普通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高校所在地为枣庄市;2.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所在地为枣庄市;3.工作所在地为枣庄市(需提供社保缴纳材料)的其他考生;4.户籍所在地为枣庄市的其他考生。考生符合上述任何一条即可。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632-3555856。
2.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285号2楼。
3.发布研招信息网址:http://edu.zaozhuang.gov.cn/jyfw/zsks/;微信公众号:枣庄市教育局。
4.邮编:277800。
三、考生上传的材料说明
(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材料
1.往届生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清晰照片。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请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请同时上传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枣庄市高等学校函授站或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提供的相关在读材料。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录取当年入学前能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上传自考成绩单等可以证明自己学习考试情况的材料。
(二)户籍或工作单位为枣庄市的证明材料
1.枣庄户籍考生,上传户口本个人信息页的原件清晰照片。
2.在枣庄工作考生,上传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注明考生姓名和参加工作时间、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2026年内近期在枣庄市缴纳社保情况的记录或截图。
户籍或工作,二者满足其一即符合要求。
(三)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
考生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清晰照片。
(四)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考生提交校验未通过的合理原因说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未毕业考生、国外认证学历、毕业后修改过姓名等)或学信网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
常见审核不通过原因: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高校所在地不在枣庄市;既无枣庄市户籍又无枣庄市内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材料的其他考生。以上考生请尽快联系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提交报名信息勘误申请。
常见待补充材料原因:身份证鉴证人脸比对不通过;证件照与学籍学历照片比对结果不是“同一人”;图像质量检测不通过。因照片存在上述问题未能通过比对检测的考生,请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对存在问题的照片进行相应调整后重新提交审核。
四、其它提醒事项
1.网上报名结束后,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审核结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接收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消息通知。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
2.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请于11月13日前向枣庄市报考点提出申请。
3.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来源:枣庄市教育局

编辑:李欣 责编: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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