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聚力守护长江上游生态|2025年至今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50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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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10月8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25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聚焦乌江、赤水河等长江上游重点流域,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统筹推进水环境、固体废物、矿山和河湖岸线治理。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501件,起诉9件,督促整治河湖“四乱”77处,封堵非法排污口127个,清理被污染水域1600万余平方米,清运固体废物1.7万余吨,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水土保持费2000余万元,进一步夯实了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乌江遵义播州段楠木渡码头。

办案中,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围绕畜禽养殖污染、河湖“四乱”、采矿及尾矿库污染等开展乌江流域河面漂浮物治理等专项监督15个。督促236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规范处置粪污,拆除非法网箱及水上违法设施230余处,清理煤矸石等尾矿18万余立方米;统筹投入2.4亿余元用于城乡水污染治理,整治雨污管网混接点355个。对诉前未按期整改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以刚性监督推动问题见底。

清镇市检察院开展全国生态日增殖放流活动。

针对流域面积广、支流多、人工核查难,检察机关广泛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验等手段。在道真芙蓉江流域,因水污染可能危及大口鲶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检察人员取样检测并运用“专业鱼探仪+鱼道检测系统”比对不同区段,发现悬浮物浓度偏高、氨氮等指标异常,随后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新建垃圾转运点32个、铺设生活污水管道6000米,清理漂浮物及污泥30余吨,增殖放流5万余尾。

乌江铜仁思南段开展联合巡江。

内外联动方面,贵州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会同湖南、四川等地建立红水河、乌江支流等跨区域协作机制13个。省内七个市州检察机关已实现协作,并与重庆、四川等地建立了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有效解决了乌江漂浮物污染及通航安全等问题。玉屏自治县检察院与湖南新晃自治县检察院、法院及怀化铁路运输法院签署㵲阳河流域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实现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跨区域协同,推动水生态保护由“分段管”转向“一体护”。

据了解,贵州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专项监督、科技取证和省际协作相结合,紧盯长江上游重点河湖,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助力乌江、赤水河等流域水清岸绿、生物多样、行洪安全。

天眼新闻记者 张弘弢

编辑 彭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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