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遭恶意抢注,景德镇打赢商标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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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10月8日,从江西省律师协会获悉,越南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已于10月2日就“景德镇制1004”商标异议案作出最终决定:采纳异议人(中方)意见,对该商标申请不予颁发保护证书。至此,这起历时逾一年的“景德镇制”地理标志商标境外恶意抢注案尘埃落定,中方成功阻止了恶意抢注行为。

2025年9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部门监测发现,越南海防市一名自然人恶意抢注“景德镇制1004”商标,涵盖茶具、陶瓷容器等核心品类。发现线索后,景德镇市司法局迅速牵头组建由行政部门、律所和陶瓷协会参与的涉外维权工作专班。

江西省涉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景德镇市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余彩霞担任代理人,对接越南律所,打通境外代理渠道。有关部门加快公证与核验流程、认证等前置手续办理。律师团队梳理“景德镇制”地理标志的历史沿革、注册记录与国际知名度证据。

经10余天攻坚,全套异议材料提交至越南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并完成受理。该局受理异议材料后,向被异议人发出答辩通知,被异议人未按期答辩。今年10月2日,该局对该商标申请作出不予颁发保护证书的最终决定。

余彩霞表示,“景德镇制”是景德镇陶瓷拓展海外市场的核心公共品牌,关联产业规模已突破600亿元。地理标志在海外被恶意抢注,受影响的是所有合法使用该标志的生产主体,“这次维权也向外界表明,景德镇保护公共品牌的态度是严肃且有力的。”

“这个案件的意义不止于拿回一件商标。”余彩霞认为,该案验证了景德镇近年来构建的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与快速响应机制的有效性。从市场监管部门监测发现线索,到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建专班、协调海关调取出口数据、完成涉外公证,再到在异议截止日前精准提交材料,整套流程在极短时间内闭环完成。

此次成功维权具有示范意义,为后续处理涉其他国家或地区类似抢注案件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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