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广州市决定于2026年10月—11月在北京、武汉公开招聘395名编制内教师。其中,涉及增城区5所学校,共招聘19名教师。
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6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见下表)。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北京考点)》(附件2)、《2026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武汉考点)》(附件3)。
北京考点
涉增城区2所学校↓

武汉考点
涉增城区5所学校↓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7年毕业生,即于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7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关于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本科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7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北京考点:2026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0日17:00
2.武汉考点:2026年10月28日9:00至11月3日17:00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事招雷达”App,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凡与报考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报考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考生按流程完成网络报名后自行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6)按本招聘公告要求须提供的有关报考材料(如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TEM8、体育运动员等级证书等)。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7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北京考点已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得报考武汉考点的招聘岗位。
4.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国优计划”培养人员除外)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所学专业依据。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优计划”)毕业生按照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名应聘相应学科教师岗位,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及代码”“其它要求”中专业要求不一致的,不影响报名应聘。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参加“国优计划”的修读证明材料(课程成绩单等)。
(4)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上述考生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所有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需求表有明确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考生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2027年12月31日(以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6)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信息。
6.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点:2026年10月20日9: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武汉考点:2026年11月3日9:00-17:00。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洪山区珞喻路152号)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大厅。
7.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1)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6年10月18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敬文讲堂;
(2)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6年10月19日9:00-11:00,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3)北京大学宣讲会:2026年10月19日19:00-21: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百周年纪念讲堂202会议室;
(4)清华大学宣讲会:2026年10月20日9:30-11:3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美团创新空间。
武汉考点:
(1)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6年11月2日14:30-16:3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2)武汉大学宣讲会:2026年11月2日18:30-20:30,武汉大学本部校区当代楼(研究生院报告厅);
(3)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2026年11月3日9:00-11:00,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新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报告厅。
(三)准考证打印
1.北京考点:预计2026年10月23日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在当天及时打印准考证。
2.武汉考点:预计2026年11月6日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在当天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面试(基本能力测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
1.面试(基本能力测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6年10月24日。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6年11月7日。
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实操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测试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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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岗位 |
实操技能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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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岗位 |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 招聘数>5:1的岗位 |
小组讨论 |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 招聘数≤5:1的岗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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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
(5)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面试(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试教)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说课/试教)。进入面试(说课/试教)名单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基本能力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批同意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2.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6年10月2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6年11月8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面试(基本能力测试)免考的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即为考生面试成绩。参加了面试(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按照面试(基本能力测试)占20%、面试(说课/试教)占80%的比例确定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成绩的合格成绩为60分。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二)笔试
1.时间:
北京考点:预计在2026年10月2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武汉考点:预计在2026年11月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说课/试教)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上述人员另行进行面试(说课/试教)。
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在3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