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晚,南京波长光电(SZ301421,股价68.05元,市值78.75亿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起诉书》(沪检三分刑诉〔2026〕176号)。公司及董事长黄胜弟等被指控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010.85万元。
根据公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被告单位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黄胜弟、吴红霞、朱静婷、齐文青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其中,黄胜弟为公司董事长,吴红霞为时任公司国际业务部(南京)总监,朱静婷、齐文青为时任国际业务部员工。
经上海海关缉私局侦查终结,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于2023年8月至2025年4月期间,未按规定办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光学镜片)数额达人民币2010.85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四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本人及被告单位的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诉讼与此前披露的事项为同一事项。2026年6月18日,公司曾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上海海关缉私局对公司董事长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架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定期报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波长光电主营光学元件、光学组件、光学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激光加工、红外成像、光学检测等领域。
根据公司8月11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4.68万元,同比增长102.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25.59万元,同比增长127.31%;基本每股收益0.25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07.67万元,上年同期为-237.31万元,实现由负转正。
公司上半年业绩改善明显,净利润同比翻倍。同时,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从股价表现看,今年以来波长光电股价整体承压。数据显示,公司股价今年以来累计下跌约3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