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只是买房用了!德阳人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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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交物业费都能用公积金,离职提取也不再看户籍了,确实方便多了。”10月8日,前往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的市民李女士了解新政后,连连点头。

9月20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将住房公积金从单一的购房融资工具,升级为覆盖租、购、修、建、养全周期住房消费的惠民制度。为把国家新规落到实处,德阳市对缴存、提取、行政执法三项管理办法开展配套修订,并于10月起分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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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条例》修订的核心变化集中在4个方面:提取情形由原来的6种拓展为9种,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支付房租提取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至10日,缴存记录实现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德阳对接新《条例》,重点优化了装修提取政策,将“装修自住住房”设为独立提取事项。具体包括:当年已办理过其他公积金提取的职工,依然可以申请装修提取;购房备案或取得产权证不满五年的、取得产权证十年及以上的,均可申请装修提取;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即可办理。

此外,离职销户提取条件也统一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账户封存满半年即可提取,不再区分户籍。针对过去多项提取政策执行时间口径不一的问题,全市统一标准:自购房(含代际提取、又提又贷)、建造、翻建、大修之月起5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依据新《条例》,德阳同步加大了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的,罚款额度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调整为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新《条例》还强化了信用约束,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提取公积金的,责令退回,3年内禁止提取和贷款;违规骗取公积金贷款的,5年内禁止提取和贷款,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根据安排,《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自2026年10月8日起实施,《德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自2026年11月8日起实施。

德阳传媒记者丨陈晓霞

编辑丨刘冰怡

责编丨张茂

监制丨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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