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莱芜市垂阳铁矿有限公司被罚四万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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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 10 月 8 日讯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莱芜市垂阳铁矿有限公司被罚四万二千元

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1202742403634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刘大圣,地址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口镇林马村南。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济莱)应急罚〔2026〕30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30 日,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结果为罚款肆万贰仟元(¥42000)整。违法事实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处罚机关为莱芜区应急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1371202F5108843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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