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5起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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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国庆期间,我区接连发生多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相关当事人均被依法处置。部分群众心存侥幸,违规焚烧秸秆、上坟祭祀用火,大风天气下极易造成火势快速蔓延。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10月1日16时许,河神庙乡庙儿沟村韩某某在自家耕地焚烧秸秆,过火面积2.1亩,被处以罚款1000元。

案例二

10月4日13时40分许,丰宜镇东庄村王某某为清理地里连翘枯枝违规点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三

10月5日13时许,丰宜镇杜村赵某某上坟祭祀用火不慎引发火情,过火面积达50余亩,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四

10月5日14时50分许,余吾镇岳底村武某某焚烧秸秆起火,经镇村工作人员迅速处置,对其予以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五

10月7日,麟绛街道和裕村胡某某违规焚烧玉米秸秆,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当前我区已正式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野外焚烧秸秆、燎地边、明火祭祀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如发现野外火情,请第一时间报警。

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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