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东警方查处一辆改色未备案车辆。驾驶员以“刚改装完”为由辩解,但民警调取路面公共视频后,查实其改色已近一个月。
2026年9月16日,浦东公安分局交管支队八大队民警在两港大道临港大道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车身颜色异常,与常规备案颜色不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检查。
民警核查行驶证并比对车辆登记信息,确认该车车身颜色与原始登记信息不一致。面对检查,驾驶员辩称车辆改色不足十天,正准备前往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
民警随即调取该车行驶时的路面公共视频,查实该车早在8月21日就已改变车身颜色并上道路行驶,实际改色时长已近一个月。面对确凿证据,驾驶员不得不承认自己虚构理由、企图蒙混过关的事实。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改变车身颜色应在变更后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对于该车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50元,并责令限期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
警方提示:改变车辆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后,务必在十日内完成变更登记。请广大车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浦东公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