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摩托车、电动车(以下简称“两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力度,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坚决遏制各类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精神,祁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整治对象:
1.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2.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两轮、三轮)、低速四轮电动车
三、整治重点:
1.严禁无牌、无证的“两车”上路行驶;
2.严禁假牌、套牌、未年检和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两车”上路行驶;
3.严禁酒驾、醉驾、毒驾“两车”;
4.严禁“两车”非法加装遮阳伞;
5.严禁“两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
6.严禁“两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
7.严禁“两车”闯红灯、逆行、超速、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针对“两车”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两车”骑乘人员给予相应处罚。对违法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予以曝光。对在行动中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祁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0日


编辑:陈瑾莹
责编:贺志波
监审:谭俊杰 刘志军
终审:高 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