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到过”不等于监管“到位”

河北新闻网
 来自河北省

特约评论员 贾东亮

近日,常德临澧山洲烟花公司“6・1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一组数据令人唏嘘:2025年上半年,临澧县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对山洲烟花公司40余次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大多是超员和违规摆放的问题,处理方式几乎都是“口头警告”“责令整改”“从轻处罚”,对山洲烟花公司假聘注册安全工程师、超范围生产、超药量存放、私搭乱建、改扩建项目未批先建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却从未发现。

临澧县有关部门一次次浮于表面的检查并没有挡住风险的累积,最终酿成9人死亡、26人受伤的悲剧。这起事故也暴露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以检查“到过了”代替监管“到位了”。

显然,检查“到过”不等于监管“到位”。抵达现场只是履行监管职责的起点,远不是责任落实的终点。监管人员走进厂区、台账记下检查情况,仅仅是完成工作的“上半场”。倘若隐患问题没有发现,违法生产依然照旧,那么次数再多的现场走访,也守不住安全生产的底线。

“到过”与“到位”,看似一字之差,却折射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导向。“到过”看重的是过程留痕,把抵达现场、完成检查流程作为工作闭环,台账记满、记录齐全,便视作履职完成;而“到位”追求的是治理实效,它不以跑过多少现场作为标尺,而是以风险是否化解、隐患是否清零作为评判准绳。

安全监管的价值,从来不在于完成多少次现场走访,而在于能不能透过表象看清风险、清除隐患。倘若把“人到现场”等同于“责任落地”,监管就容易陷入重形式轻实效的误区。更何况,很多风险往往潜藏于细节之中,仅靠走马观花的检查远远不够。在走访检查中,只有善用专业标尺对照核验,多往隐蔽角落深挖细查,才能穿透表面伪装,识别那些不易察觉的深层次风险。

监管的落脚点,终究是防患于未然。相关部门必须摒弃“到过即尽责”的形式主义作风,杜绝“躲猫猫”“纸老虎”式的监管检查执法,面对风险隐患,要敢于亮剑,坚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更要持续建强专业监管力量,完善隐患治理全链条,让每一次检查都奔着化解风险而去,方能让监管真正从“到过”走向“到位”。

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来不是一句口号。一次次事故用血的教训告诫我们,评判安全监管成效,从来不看检查跑了多少趟,而看真正消除了多少风险。跳出重过程轻结果的误区,把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方能筑牢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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