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敲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等费用。若要求被拒,则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务工敲诈常见手段包括:虚假应聘,即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入职后并不真干活;故意找茬,即制造用工矛盾、消极怠工,或以住宿条件不符等事端为借口挑起劳务纠纷;软暴力施压,如辱骂挑衅、围堵项目部、滞留工地、聚众哄闹、贴身滋扰等;索要钱财,以误工费、交通费、退场费等名义逼迫用工主体给钱。
案例1:马某某、叶某某等7人恶势力团伙借助网络招工平台寻找工地目标,假借应聘务工名义进入建筑工地,随后以住宿、饮食、工期等理由刻意制造矛盾,采取辱骂、围堵、扬言到项目部闹事等软暴力手段,向用工企业强行索要不合理路费、误工费。该团伙先后在广东、海南、河北多地工地作案16起,扰乱建筑行业用工秩序,形成恶势力犯罪组织。同心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团伙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均获刑。
案例2:马某某、赫某某纠集多名闲散人员,以建筑工地为目标,通过网络招工群假意应聘务工。到工地后故意不服从管理、借故滋事,利用企业害怕停工、项目延误的心理,采用言语威胁、滞留工地、反复投诉举报等纠缠滋扰方式,敲诈高额路费、误工费,在山东、山西多处工地连续实施务工敲诈犯罪。法院一审宣判,9名被告人全部获刑,首要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遇到务工敲诈时,留存证据、冷静处置:遇到务工人员借故滋事、以停工、投诉举报等方式索要高额误工费、路费等不合理钱财时,不要私下妥协转账。全程保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现场照片、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固定对方纠缠、威胁、敲诈的证据。
拒绝私了、不被胁迫:劳务碰瓷团伙抓住企业怕停工、怕影响项目进度的心理索要钱款,切勿为省事私下支付不合理款项,一旦妥协容易被反复敲诈。遇到围堵、滞留工地、言语威胁、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行为,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规范用工、源头防范:用工单位规范招工流程,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期、薪酬、食宿标准;做好进场人员身份登记,日常做好现场管理。遇到劳资纠纷,优先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合法渠道协商处置。
主动举报、线索上报:如发现劳务碰瓷、务工敲诈、黑中介等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扫黑办、公安机关、人社部门举报,共同打击务工领域违法犯罪。
(来源:海西州扫黑除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