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梳理了3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同时曝光10名终生禁驾人员。
典型事故案例
●2026年3月30日02时02分许,南阳市镇平县,李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搭乘4人)沿镇平县石佛寺镇玉佛大道自南向北行驶至宁西铁路桥南约30米弯道处,碰撞道路中央隔离花坛后又与铁路桥桥墩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经调查,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周,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
●2026年5月13日21时43分许,信阳市浉河区,常某醉酒后(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352mg/100ml)驾驶一辆新能源轿车在沿浉河区春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浉河锦秀小区门前时,先与路边临时停放的3辆小型客车发生剐蹭后,因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继续向北超速行驶至申城大道交叉口时,又与多名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地摊摊主及路边停放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多车受损。
经调查,常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超速行驶,未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
●2026年6月17日02时43分许,大广高速濮阳段,罗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搭乘4人)沿大广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广高速1800Km+169m处,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左侧车轮骑、轧行车道白色实线分界线),交换驾驶期间,有3名人员下车站立在汽车左侧的行车道内。随后,鲍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事故地点,与站立行车道内的2名人员和小型汽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
经调查,鲍某驾驶机动车疲劳驾驶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罗某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行人占用机动车道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终生禁驾人员


来源:河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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