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不收费!不收费!谨防以办理排污登记为名的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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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

有不法分子

假借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名义

以帮助企业办理环保排污登记手续为名

诱导企业通过各类App、小程序

收费引流实施诈骗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发布相关通知

全文如下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关于办理排污登记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排污登记单位:

近期,我局接到反映,有不法分子假借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以帮助企业办理环保排污登记手续为名,诱导企业通过各类App、小程序收费引流实施诈骗。对此,我局郑重通知如下:

1、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需填报排污登记,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2、需办理排污登记的市场主体,请自行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填报办理,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cas/login?service=https%3A%2F%2Fpermit.mee.gov.cn%2FpermitExt%2Foutside%2FLicenseRedirect,平台免费使用,填报流程简便,直接登录即可,切勿轻信缴费跳转信息,谨防网络诈骗。生态环境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开展排污登记有偿代办服务,谨防上当受骗!

3、排污登记首次办理有效期为5年,请已填报排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行查看排污登记有效期,若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的,请在有效期满前20日内进行延续登记,确保排污登记有效。排污登记单位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销排污登记。

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需要填报排污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如有业务疑问,可致电我局行政审批科咨询:0731-84558303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2026年9月29日

首次如何办理环保排污登记?

已经办理过如何查询有效期?

过期了如何延续登记?

不再排污的如何注销?

一起来看↓↓↓

排污登记首次办理流程

1.浏览器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 (https://permit.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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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网上申报”,进行账号注册,所注册的账号密码企业自行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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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企业页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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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排污登记”进行登记,若企业涉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相关污染物排放,需将涉及的排污模块填报完整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自行留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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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登记及延续办理流程

一、核实排污登记有效期

1.浏览器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点击“登记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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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单位名称”处输入排污单位全称(不能漏字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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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查看”按钮查看排污单位排污登记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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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延续操作步骤

(一)未超有效期的排污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登记延续。操作步骤如下:

1.浏览器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公开端” (https://permit.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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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网上申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若忘记账号密码,可通过点击登录页面下方“找回账号”“忘记密码了?”,输入注册使用的手机号找回(用户名并非手机号,需通过系统进行找回);如需要变更绑定手机号或忘记所绑定的手机号,可将预留手机号变更申请的扫描件发送至csskfqspk@126.com(该扫描件需加盖公章,点击可下载附件模板:关于变更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预留手机号的申请.doc),并联系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84558303)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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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企业页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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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延续”进行登记,延续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注意涉及产生工业固废和工业噪声的单位还应补充填报相应模块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注:需于到期前20日内进行延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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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超有效期的排污单位操作步骤如下:

第1、2、3步步骤同上。

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注销”把失效的排污登记注销。

5.注销后,点击“排污登记”进行重新登记,登记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

三、排污登记注销

排污单位若不再进行生产活动,请及时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点击登记注销,将现有排污登记进行注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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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编辑│周婷

一审│胡云红

二审│袁金桃

三审│周莎莎

出品│开福区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丨24778248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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