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矿和废弃矿洞排查常态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要求,建立“打两头、卡中间”工作机制,对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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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称,州、县两级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巡查,重点打击无证采矿、采矿许可证过期采矿、超层越界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矿种和节假日、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密巡查,开展突击检查和暗访抽查,“露头就打、见违就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为私挖盗采提供民爆物品、电力、运输、销售等便利条件的,依法一并查处。
在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方面,文件要求各县(市)对历史遗留、政策性关闭、非法开采形成的废弃矿洞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洞核实位置坐标、洞体结构、形成原因、风险等级、权属归属等信息,落实监管责任人,建立“一本账”动态管理台账。金属、非金属矿山废弃矿洞须按标准炸毁或永久封堵,并恢复地表地貌、复垦复绿。对高风险点位分期分批安装视频监控,中低风险区域逐步落实无人机动态巡查。
文件还要求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据同步印发的《黔南州废弃矿洞信息报告和矿产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工作机制(试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州内废弃矿洞位置信息或矿产资源违法线索,经查证属实可获奖励,资金由州、县(市)财政统筹保障,标准从200元起步,按线索价值和案件查处情况分级确定。
接下来,黔南州将建立“县级统筹、乡镇主抓、村级落实”责任体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等部门按职责联动,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责任共担。对履职不力、监管失责的部门和乡镇(街道),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天眼新闻记者 方亚丽
编辑 李嘉琪
二审 梁晓琳
三审 张发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