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期间,全省盘活存量土地122.85万亩,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累计下降19.9%。10月9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作为全国首份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存量土地盘活政策文件,《若干措施》既是基层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工具箱”,也是激发市场主体动力的政策“定心丸”。
老旧小区建成时间长,产权复杂,受原有建设格局限制,改造方案很难达到技术规范标准。《若干措施》第三条明确规定,今后,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前提下,可按照“不低于现状”原则,适度放宽建筑密度、日照、绿地率等技术标准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全胜:
“小微更新项目不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如:长沙市雨花区湘农桥社区二区9栋已鉴定为危房,项目按照‘不低于现状’原则适当放宽相关标准,8个月完成重建,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
另外,为盘活省内产业园区闲置低效土地,我省将支持通过“以房换地”“以股换地”“以地换地”等补偿方式收回低效工业用地。李全胜:
“如长沙经开区建立低效用地评价、监管、处置机制,通过协商收回、重新供应等方式推动低效用地退出再开发,盘活6733亩,推动近40家企业转型升级。”
长沙市作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和2023年首批入选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城市,将存量土地盘活作为破解空间资源约束、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的战略抓手,建立了“市级统筹、区县主责、部门协同、市场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沙模式”。截至目前,累计盘活低效用地3.58万亩。长沙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钱丽霞:
“针对库存商业公寓去化困难问题,制定了存量商业用地调整商住比政策,支持开发企业按程序优化规划条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继续开发。”
记者:孙侠
编审:赵庆丰、李浩、于红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