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顿饭,我们咋就成了直播背景板”!在公共场所“被直播”,你遇到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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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吃顿饭,我们咋就成了“直播背景板”——消费者在公共场所“被直播”现象调查

“在餐厅吃完饭准备买单,一转头,发现商家的直播手机就在我身后。吃顿饭,我们咋就成了商家‘直播背景板’?”最近,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的何女士在一家餐厅吃饭时,发现自己和朋友成了店家的直播背景,“后来,我点进这家店的直播间,新一桌客人和我们一样,聊天的声音我都能听到。太崩溃了!商家不经过顾客同意就能随意直播吗?这个难道不是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

近期,网友何女士通过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留言反映:公共场所随意直播现象很多,消费者一不小心就成了商家直播的“背景板”。商家的直播行为谁来规范、约束?消费者又该如何拒绝“被直播”?记者对此展开了实地走访调查。

“吃着吃着、买着买着”就“被直播”了

近日,记者来到何女士说的这家大型餐饮店,负责直播的店员,不仅在一楼何女士当天所坐的桌子后进行直播,还拿着手机在店内多个区域流动直播。在经过二楼包厢门口时,店员将直播手机扫过包厢内的客人。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被直播”在多家餐饮、休闲场所普遍存在。9月26日到28日,记者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分别进入乌鲁木齐市一家温泉酒店的直播间,发现每个时段至少都有两名主播在直播,每位主播配有助播及后台运营人员。这家酒店的直播有的是固定位置,有的是移动机位。直播间里,女宾区出口、各种游乐设施、温泉池、自助餐厅的场景均出现在镜头里,还有穿着泳衣、泳裤的消费者入镜。

乌鲁木齐市一家温泉酒店的直播记录。

与那些规模较大、配有专门直播团队的超市、酒店和商场相比,街边店铺的直播要简单得多——店主和店员架起手机,就能开播。在位于喀什市的一家自助小火锅餐厅里,店员拿直播手机对准放着菜品的冰柜区,所有拿菜品的顾客都清晰出现在直播间里。9月12日以来,这家餐厅已经直播了40多场。

乌鲁木齐市一家水果店商家认证账号的直播记录。

记者走访发现,流动摊贩的直播偏爱第一视角,这种视角下,更多顾客的正脸被拍到。记者在乌鲁木齐市银川路附近看到,一名主播用“挂脖相机”第一视角直播卖平价盒饭,主播身旁还有一个手机用支架固定着,方便他与粉丝互动,这个直播间的场均观众达70万至80万人次。

浏览短视频平台,记者发现全疆多地均有商家直播,其中以餐饮场所、商场、儿童游乐场和温泉酒店居多。少数商家将镜头对准主播,并对背景做了虚化处理,但更多商家直播实时餐厅内场景,众多顾客成了背景板。

在上述多个场所,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消费者。乌鲁木齐市这家温泉酒店的客人阿女士说,她经常带孩子来玩,也会穿着泳衣陪孩子在造浪池里玩水。“我以前只留意到他们在餐厅直播,完全不知道主播还会拍泳池搞直播,不能接受。”多名受访者坦言,压根没发现商家在何处直播,更别提征得同意。一位24岁的学生认为,在人工智能时代,肖像权的保护更应被重视,尤其是一些“怼脸拍”的直播方式,等于把消费者的面部信息、行踪轨迹暴露在网络上,隐私泄露的风险很大。

部分商家引流心切,法律意识淡薄

“我们目前没有接到过顾客的投诉,但是如果直播中有顾客觉得不适,现场告知,主播会立刻调整角度。”乌鲁木齐市这家温泉酒店直播部负责人李女士说。暑期刚过,酒店的生意进入淡季,所以想抓住中秋节、国庆节假期,通过直播吸引更多客源。

“我们有4位主播,直播部有十多位工作人员,直播镜头中大多数都是顾客一晃而过,我们原来觉得不会有太大问题,但是以后会改进,设置标识明显的直播区域,提醒不愿被直播的顾客不要入镜。”她说。

乌鲁木齐市银川路以第一视角直播卖盒饭的那位主播告诉记者,他开播卖盒饭两个月,粉丝已涨至7000人,每天直播约3小时。他认为,大多数顾客都是通过直播间看到他后专程前来,对镜头拍摄知情,因此认为“不存在问题”。这位主播说,也遇到过有人表示不愿出镜,那样他就会压低镜头,避开对方脸部。

乌鲁木齐市银川路,店家通过第一视角直播设备直播引流,销售盒饭。

一些商家觉得顾客“被直播”问题不大,但事实上国内已有多起消费者因直播入镜起诉商家并最终获赔的案例。2024年,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的一家火锅店内,顾客走过店内通道时,发现收银台附近设置了一台直播设备,走近一看,发现自己入镜了直播间。顾客找店家理论,两人发生争执。顾客把店家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商家进行直播宣传商业活动时,在未获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将顾客的肖像暴露在直播中,构成了对顾客肖像权的侵犯。法院最终判定商家通过直播账号公开道歉、置顶不少于3日,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江苏南京、湖北武汉和山西等地也发生过相关案例,法院均判定商家构成肖像权侵权。

“许多商家法律意识淡薄。实际上,只要将直播镜头对准顾客,未经顾客同意即构成侵权,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新疆法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康明远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家直播超出‘展示公共环境’范围,以招揽顾客、涨粉为目的,将顾客作为焦点或‘背景板’,清晰拍摄且未取得同意,就构成肖像权侵权,商家不得以‘无意间拍到’为借口免责,收录私人交谈、个人信息还会侵犯隐私权。”康明远解释说。

针对一些商家在汤泉馆、游泳馆、水上乐园等场所直播的现象,康明远表示:“这类场所均属于半私密性的公共空间,相较于其他行业,汤泉洗浴行业天然具有较高的隐私性要求,商家理应更加注意保护顾客的肖像和隐私,否则将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

拒绝“被直播”,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索赔

遭遇“被直播”,消费者如何维权?

“发现被直播时,可以第一时间要求商家停止拍摄或删除包含自己画面的视频、直播流。若商家拒绝或事后才发现被直播,应立即通过手机录屏、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保存直播链接、发布时间、点赞评论数、商家账号信息等。随后,可向直播平台举报,要求删除侵权视频。”康明远说。此外,消费者还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商家。

“如果协商和投诉无果,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康明远说,“消费者可以主张停止侵害,让商家彻底删除相关视频;可以要求在相应范围内(如直播间、社交媒体)公开道歉,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造成精神痛苦,可主张精神赔偿。”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负责人陆建国介绍,《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这就是说,电商平台的经营者必须注意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平时我们会宣传倡导商家直播时注意保护顾客隐私,如果有消费者投诉举报,我们会约谈相关电商平台,要求平台规范管理直播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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