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两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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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为扎实推进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各类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精准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火灾风险,巴彦淖尔市消防救援局现对以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01

内蒙古宏佳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河套大市场)

基本情况

该单位位于磴口县巴彦高勒镇贺兰北路,建于2013年,2014年开始运营,建筑面积30000㎡,地上1层,经营范围为多种业态混合经营。

问题隐患

1.场馆内火灾报警控制器按键失效,不能显示火警或故障报警,不能发出报警信号;

2.消防水泵无法正常启动;

3.建筑防烟排烟设施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严重损坏,无法正常运行。

判定依据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2条d项,集贸市场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

行政措施

磴口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磴口县消防救援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02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大当家烧烤美食门店

基本情况

该场所位于临河区河套大街逸城首郡 G9-103,建筑面积900㎡,建筑层数:地上3层,建筑高度12m,使用性质为人员密集场所。

问题隐患

1.排烟系统故障;

2.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

3.疏散通道堵塞。

判定依据

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25的第5.1条“直接判定要素”的C款,直接判定该场所外挂楼梯最外层栅栏上锁闭的火灾隐患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行政措施

临河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临河区消防救援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请上述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隐患清单按期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销号清零,同步落实整改期间场所火灾防范措施。

巴彦淖尔市消防救援局要求,全市各大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案例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扎实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火灾隐患,严禁场所带着隐患投入运营,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来源:巴彦淖尔消防

编辑:易思彤

校对:屈加曼

初审:石政勇

审核:吕园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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