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26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通知》提出,从2026年7月1日起,将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含国家提标20元、四川省提标10元),提高后达到每人每月223元。
同时,将年满80周岁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加发最低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5元,提高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233元。其中,2026年6月30日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领待人员,从2026年7月1日起提高加发标准;2026年7月1日之后年满80周岁的领待人员,从年满80周岁的次月起提高加发标准。
记者 刘飞 责任编辑 罗皓 编辑 王淇 审核 曹宇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