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烟花爆燃致12人死亡事故原因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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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10月9日,湖北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2月18日14时22分许,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宜城市千和百货店发生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79.17万元。

千和百货店外受损情况图。

经调查认定,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是一起因顾客在烟花爆竹零售店前违规试放超标烟花爆竹(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零售店安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店外摆放、超核定储量存放、销售超标烟花爆竹、安全出口不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谢某龙,男,26岁,系事故当天到千和百货店采购烟花爆竹的消费者,因违规店前试放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目前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千和百货店实际经营者林某飞(男,26岁),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刑事责任追究。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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