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9日讯 10月9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眼镜制配行业计量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具体内容如下:
全市各眼镜制配经营主体:
眼镜作为守护“清晰视界”的重要工具,眼镜制配计量精准度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视力健康。为进一步规范眼镜制配环节计量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现就规范眼镜制配行业计量行为提醒如下: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并有效运行计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压紧压实计量准确责任。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
按期开展设备检定
对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箱、角膜曲率计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按规定登记造册,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规范开展计量作业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者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佩戴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进出货物计量检测验收制度,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从事角膜接触镜佩戴的经营者还应当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践行诚信计量承诺
各经营主体应当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建立计量投诉处理机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消费者关于配镜计量准确度的投诉,应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诚信计量行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