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零容忍!严查无证驾车违法行为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驾驶证是驾驶人合法上路的唯一凭证,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会极大威胁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为持续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高速交警通辽大队持续加大收费站、出入口重点点位查控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对近期查获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一:2026年10月04日,G2511新鲁高速通辽东收费站,驾驶人孙某,车牌号蒙G****3,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2026年10月05日,G45大广高速大林收费站,驾驶人刘某某,车牌号蒙G****2,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2026年10月05日,G2511新鲁高速通辽东收费站,驾驶人伟某某,车牌号蒙G****B,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行政拘留。

很多驾驶人对无证驾驶存在认知偏差,以下情形均属于违法,千万不要触碰:

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注销等情况未处理,驾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

正在考驾照、未拿到正式驾驶证,私自驾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

准驾车型不符,比如C照驾驶货车、摩托车,等同于无证驾驶;

冒用他人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不仅无证驾驶,还会叠加更严重的处罚。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