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253583元,昌乐县红河镇卫生院成被执行人城市速递10-10 10:25 来自北京市近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更新信息显示,昌乐县红河镇卫生院新增一条被执行人记录,执行法院为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案件立案时间 2026 年 8 月 7 日,案号为 (2026) 鲁 0703 执 2137 号,执行标的 253583 元。昌乐县红河镇卫生院属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单位注册地址位于昌乐县红河镇政府驻地,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主管单位为昌乐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