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10月10日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兆民为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胡兆民代理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2026年10月10日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胡兆民代理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
来源:赤峰融媒
编辑:马彦 校对:屈加曼
初审:杨雅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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