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0日讯 “这车跑得太慢,车子普通没个性,改个刹车、改个电机,我也能‘贴地飞行’……” 这类看似年轻人的玩车想法,实则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念头,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改的是车,埋的是祸。

潍坊公安交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改装电摩、“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在严查路面违法的同时,他们深挖改装利益链,实施全链条打击,从源头上切断改装车辆流通渠道,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10 月 8 日下午,潍坊安丘公安交警通过线索研判,在一处居民小区内捣毁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窝点。

民警现场查获非法改装电摩 8 辆以及车架、锂电池等涉案物品。该窝点在住宅内改装电动车、控制器,大量拆解后的三元锂电池随意堆放在床边,极易引发火灾,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经查,该窝点未办理营业执照,长期违规承接电摩改装业务,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突出。
目前,违法行为人已经被控制,涉案物品已经被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改装车主要危害
1. 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风险;
2. 改动电路,易引发车辆自燃火灾;
3. 改动底盘、刹车、悬架,破坏车辆制动与平衡,易诱发事故;
4. 改动车辆外廓参数,易刮擦其他车辆、行人;
5. 改装强光氙气大灯,易造成其他驾驶人短暂致盲;
6. 改动排气系统,产生噪音污染,干扰周边居民。
闪电新闻记者 马帅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