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地!辽宁省公安厅公布4起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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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

平安辽宁公布

4起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有关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坚守主责主业、坚持高压严打,精准整治涉黑涉恶犯罪。现公布4起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1.鞍山市打掉以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经查,组织者李某某一心树立所谓社会地位,曾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行为,后李某某转为幕后操控,指使多名追随者充当打手,替人打架并收取“出场费”,并持械斗殴、持刀伤人。该团伙逞强耍横、无事生非,是典型的线下传统暴力型黑恶势力,社会影响恶劣。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破获刑事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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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丹东市打掉以李某、陈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经查,该团伙与多家贷款平台、小贷公司合作,批量承接催收业务,利用催收系统、外呼及短信平台,按照名单频繁拨打欠款人及与债务无关亲友的电话,发送含有辱骂、威胁内容的短信,实施辱骂、恐吓、欺骗等软暴力滋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团伙长期对大量人员实施软暴力催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破获刑事案件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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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锦州市打掉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经查,该团伙组织架构清晰、人员分工明确,由王某统筹组织,丛某、陈某、杨某充当骨干成员,采取言语恐吓、暴力胁迫等方式,威逼利诱多名社会人员,为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上门代收、转移涉案赃款,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破获刑事案件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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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葫芦岛市打掉以赵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经查,该团伙盘踞辽宁、天津、山东多地医药行业,以乡镇小药房、小诊所为目标,诱导经营者售卖散装药品,随后以药品不合格、系“三无产品”为由,进行言语施压、反复纠缠,以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相要挟,逼迫药房、诊所赔付高额钱款,大肆攫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医药市场经营秩序。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破获刑事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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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省将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从严打击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审核/唐韵

主编/宁明思 编辑/王婧怡

来源:平安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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