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要给网约房“上户口”了!一房一码,未成年人入住有“五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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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扫个码,就知道预订的房间合不合规。今后,温州每套网约房源都将拥有自己的“身份证”——房源信息编码,实行“一房一码”管理。

为填补网约房管理制度空白,近日,市政府官网发布《温州市网约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给快速生长的网约房套上“安全缰绳”。

图片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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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网约房?“无证民宿”也要管

近年来,打开手机APP订一间“网红民宿”“酒店式公寓”,已成为许多人出行住宿的新选择。然而,这类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按小时或按日计费的“网约房”,在盘活存量房、满足多元住宿需求的同时,也频频曝出治安隐患、消防缺位、扰民纠纷、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今年7月,温州公安通报多起案例,涉及房东未登记租客信息、未及时上报承租人信息等违规行为。

此次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三条,拟构建“政府统筹、公安牵头、部门协同、基层参与”的管理体制,促进网约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其中明确,网约房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线上或线下接受预订,按小时或按日向不特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的居住房屋,包括酒店式公寓等集中商住楼宇中用于短期住宿经营的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已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宾馆、饭店、民宿等被排除在外;以月为计费单位、签订固定期限租赁合同的普通租房也不适用。但那些打着“民宿”“客栈”旗号,实则未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将一并纳入网约房管理。

一房一码,“码”上即可验房

意见稿要求建立网约房房源信息编码制度。经营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公安机关报送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业主同意材料、消防设施配置说明等。公安机关在十个工作日内现场核验,无误后录入全市统一的网约房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房源信息编码,实行“一房一码”。该编码用于房源核验和部门监管。

若经营者信息变更或终止经营,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未主动注销的,公安机关核实后可主动注销。

每间房最多住两人,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

在经营条件上,意见稿划出了多条“硬杠杠”。房间内必须配置3公斤以上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报警哨和强光电筒,并放在明显易取处。每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二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违法建筑、危险房屋、违规改变使用性质、厨房卫生间阳台单独住人等六种情形,一律禁止用于网约房经营。

对于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十间以上房间或十张以上床位的,还加码要求:建立治安消防管理制度,配备或指定管理人员,公共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且视频留存不少于三十日,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入住先核验,未成年人有“五步法”

在经营者义务方面,意见稿要求参照旅馆业“实名、实数、实时、实情”标准,落实住宿人员实名登记。经营者须通过智能门锁、远程视频核验等技术手段核验身份证件,确保人证一致,逐人登记姓名、证件种类和号码、入住及离开时间,并即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数字化应用系统上报信息。不得向未完成身份核验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提供住宿。

未成年人保护被单列一条,提出“五步法”:当面查验身份信息、询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关注住宿人员动态并采取合理安全保护措施、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公安并联系监护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住宿的,须依法办理住宿登记。

此外,经营者还须落实二十四小时管理制度,保持应急联络全天候畅通,具备远程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十间以上或十张床位以上的,安排专人值守。来访人员也要登记。

九十日过渡期,让存量网约房“软着陆”

在法律责任方面,意见稿坚持“上位法优先、不重复设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不符合经营条件、拒不履行经营者义务等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通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互联网平台;同时明确公务人员责任。

考虑到已有网约房经营者需要时间适应,意见稿设置了九十日过渡期:本办法施行前已在经营的,应自施行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公安机关报送房源信息,核验无误后录入系统、赋予编码。公安机关还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房源信息报送、编码管理、联合检查与执法协作、智能门锁及替代措施技术标准等配套制度。

该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0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司法局立法处,也可登录市政府官网填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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