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正式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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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正式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为落实国家及山西省相关部署,结合太原市教育实际,经教育、发改、科技、人社、交通、商务、文旅、市场监管、体育、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十三部门共同研究、协同推进,该制度正式落地。

制度坚持三大原则:不减少总体教学时间,春秋假时间从学校机动周调剂,不占用正常教学时段,确保国家课程开齐开足,全年教学总时间不受影响;不缩短寒暑假时长,不挤压、不缩短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保障学生假期权益;不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不加快教学进度,不布置书面作业,不违规补课,不组织返校考试,让学生真正放松身心。

实施范围方面,春秋假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幼儿园可参照执行,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可探索试行。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灵活安排。

时间安排方面,春假为3天,安排在清明节前后,衔接清明假期;秋假为3天,安排在11月第二个周三至周五。2026年太原市中小学秋假统一安排在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严格落实3天假期时长。

为保障春秋假平稳落地,太原市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保障机制:人社、工会等部门引导用人单位弹性休假,优先保障有未成年子女职工的调休需求,便利亲子陪伴;文旅、体育等部门优化服务,推出适合学生及家庭的特色活动与优惠举措,丰富假期体验;工会、团委等部门联动社区,提供公益托管服务,解决家长看护难题;多部门联合开展市场秩序规范和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规培训、乱收费等行为,保障学生假期安全。

推行中小学春秋假,是太原市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多部门多措并举拓展公益托管服务,进一步优化假期体系,全力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来源:太原市教育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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