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官司的10年“拉锯战”:一审裁判4次被撤销,超万平保全商品房查封期内被转移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一场官司打了10年,咸阳中院3次判决1次裁定,都没有支持我的诉请,陕西省高院4次撤销咸阳中院裁判,发回重审。”蒋德其说,陕西省高院已第4次撤销咸阳中院裁判,案件再次发回咸阳中院重审,他在等待第5次判决或裁定。

2006年,蒋德其所在的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森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翔宇大厦、翔瑞大厦2栋楼宇建筑施工合同,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下辖的兴平市中心大街北段。

2008年,因拖欠工程款,森海公司决定将翔宇大厦高层的7—16层房屋给海天公司,用来抵顶工程款,双方签订商品房抵工程款协议,并分楼层签订多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蒋德其称,10层楼面积共10187.5平方米,当时单价每平方米2200元,共抵顶2241.25万元工程款。

2012年施工完毕后,蒋德其要求森海公司交付商品房。因迟迟等不到交付,2016年,海天公司以兑现协议、要求森海公司交房为诉讼请求,起诉至咸阳中院。

2017年1月,在海天公司申请下,咸阳中院作出(2016)陕04民初109号民事裁定,将涉事7—16层商品房予以查封。2017年5月,咸阳中院向兴平市不动产登记局送达(2017)陕04执保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查封7—16层商品房,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6日。

2017年6月,咸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海天公司与森海公司以房抵扣工程款协议有效,但认为房产交付应以竣工验收为前提,以办理完房屋所有权登记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为标志;涉案房产未取得预售许可,至今未完成验收,不具备交付条件,驳回海天公司诉讼请求。

海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12月,陕西省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咸阳中院重审。

然而,2018年,涉案房产在查封期内被转移到第三方公司名下,部分房产被第三方公司卖出。蒋德其称,直到近2年,他才在3份刑事判决中发现房产被转移的内幕。

2019年8月,咸阳中院重审后再次驳回海天公司交房诉讼请求。法院当时认定,森海公司“以物抵债”,将涉案7—16层商品房抵给了李某,涉案商品房所在楼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的登记人和权利人为西安锦墨翰置业有限公司。

蒋德其向记者提供了2份包含7—16层商品房在内的翔宇大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单位为锦墨翰公司,许可证落款时间为2018年。海天公司再次上诉至陕西省高院。

2019年12月,陕西省高院认为一审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再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咸阳中院重审。

2021年12月,咸阳中院再审作出裁定,第三次驳回海天公司诉讼请求。此次原因是锦墨翰公司李某以强迫交易方式取得涉案房产,刑事判决正在执行,公安机关以锦墨翰公司涉嫌犯罪立案侦查,致使海天公司民事诉讼无法正常进行。

蒋德其称,后来找到的3份刑事判决揭开了房产转移内幕。刑事判决书显示,因资金无法周转,森海公司法人林某向李某多次借款,李某起诉森海公司;在法院执行期间,李某和森海公司又签订7—16层商品房抵债协议,但李某查封保全7—16层房产时遇到阻碍,于是通过时任咸阳市公安局李副局长、时任咸阳市纪委书记权某军,将轮候查封提升至首位。

蒋德其称,因人为干预,海天公司保全查封被调到后面,7—16层房产在执行时直接过户给了锦墨翰公司。2020年,李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等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权某军因受贿、滥用职权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2021年,李副局长因受贿、行贿、贪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0月9日,记者联系了森海公司法人林某。林某表示,他不方便与记者见面,当年的情况就是刑事判决书中的内容,这件事对他和公司打击都很大,目前公司已经不再经营。

记者在企查查上检索发现,锦墨翰公司、锦墨翰兴平分公司均为“在业”状态,但被打上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等标签。另一家李某担当法人的陕西金莫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注销”状态。记者试图联系锦墨翰公司,但该公司多部电话一直处于空号、暂停服务和无人接听状态。

海天公司被咸阳中院驳回诉请后再次上诉。2022年5月,陕西省高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咸阳中院以“民事诉讼无法正常进行”为由驳回诉请,适用法律不当,撤销其裁定。陕西省高院认为,按照最高法相关规定,同一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不同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分开审理;森海公司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其他主体,海天公司起诉森海公司符合民事诉讼起诉条件,并指令咸阳中院审理。

2025年7月,咸阳中院又一次作出判决,仍驳回海天公司诉讼请求。判决称,涉案房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不明确,7—16层所在楼宇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无任何登记信息,无法查明权属情况。蒋德其表示,2023年他申请继续保全7—16层房产时,咸阳中院裁定查封了房产,还特意说明是锦墨翰公司名下房产。

兴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不动产登记需要竣工验收、“五证”等手续齐全,7—16层所在楼宇并没有竣工验收,所以没有登记,但登记与否不会影响该中心配合法院查封房产。

海天公司不认可咸阳中院判决,第4次上诉至陕西省高院。2026年6月,陕西省高院裁定原审程序违法,又一次撤销咸阳中院判决,发回重审。

蒋德其称,房产在保全查封期间不仅被转移到锦墨翰公司名下,锦墨翰公司还将一部分房产卖了出去。陕西省高院要求咸阳中院通知购房者来参加诉讼。他表示,原本以为很简单的一场官司,没想到打了10年,牵涉的人越来越多,现在案件又回到了咸阳中院,他在等第5次判决或裁定。

10月9日,记者多次联系咸阳中院。在拨打4个部门电话后,办公室工作人员让记者联系法院宣教部门,但宣教部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按电话提示以留言方式留下采访问题,截至发稿时尚未接到任何回复。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