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张家港市场监管”发布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
案例一
杨舍镇某米糕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采购食品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案
案情介绍
2026年4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报告,显示杨舍镇某米糕店销售的香芋紫米松糕经抽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构成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当事人未查验该批次香芋紫米松糕的合格证明,构成了采购食品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
杨舍镇某饭店制售不合格食品和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案
案情介绍
2026年7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杨舍镇某饭店制售的自制凉拌黄瓜海蜇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报告显示,该菜品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项目实测值为602mg/kg,超出500mg/kg的标准限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采购海蜇时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案例三
杨舍镇某餐饮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案情介绍
2026年8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杨舍镇某餐饮店经营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用于制作油炸菜品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实测值为53.7%,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要求的≤27%,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事人未及时更换店内煎炸过程用油,导致使用极性组分项目检测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的行为构成了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外卖连着千家万户
食品安全不容松懈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一时间启动核查溯源
从严开展立案处置
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融媒编辑:张婧雯
校对:闵雪莲
责任编审:侯沁莹 胡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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