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南京正式执行。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南京全面受理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专项公积金提取业务。自9月20日新政发布以来,全市已有5万名缴存人成功预约,办理首日已有约7800名缴存人完成业务申请,申请提取金额约1700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2026年9月20日及以后开展自住住房装修的缴存家庭,可申请公积金装修提取。提取额度以装修发票为核定依据,每平方米提取上限不超过1000元,单个家庭装修提取总额最高15万元。同一家庭、同一套住房仅可办理一次装修提取,且需在装修发票开具1年内完成申请。
物业费提取方面,缴存家庭可提取公积金缴纳自住住房当年度物业费。凭有效物业费发票的,家庭年度最高可提取5000元;无物业费发票的,年度提取上限为1000元,该业务每自然年度可申请一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模式。缴存职工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南京公积金”APP线上预约并提交材料,也可前往线下网点现场办理,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业内人士表示,此轮政策将公积金使用场景从购房、还贷延伸至装修、物业费等住房全周期消费领域,有助于盘活存量公积金,减轻家庭住房消费压力。
内容来源: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孙琳
编辑:吴丽莉 陈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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