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9时,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医保局解读《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并回答记者提问。

太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莹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问题成为社会关切的民生热点。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切实提升失能参保人员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6年9月23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对参保覆盖范围、筹资缴费标准、失能等级评估、护理服务项目、待遇保障水平等内容作出系统规范,进一步健全了长护险制度框架。
为了便于社会各界更加详细、准确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太原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利,太原市医保局医药待遇科科长李卫星,太原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贾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太原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利介绍相关情况。

太原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利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由我代表市医保局,就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政策向大家作专题解读。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
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与完善,是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大社会保险,也是重点惠及失能群体的普惠性民生保障制度,被誉为社保“第六险”。制度核心聚焦重度失能参保群众,重点保障其基本生活照料和合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针对性解决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难题。
当前,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失能群体规模稳步增长,失能家庭面临的照护压力、经济负担日益突出。传统家庭照护模式已难以适配社会化养老、长期照护的现实需求,而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疾病诊疗费用,无法覆盖失能人员长期、持续的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支出,民生保障体系存在明显短板。
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于2025年7月27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部署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省会城市、全省民生保障先行示范标杆,依托扎实的医保经办基础、完善的基层服务体系,成功入选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重点联系城市,率先在全省推进制度落地实施。此次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市补齐社会保障短板、增进民生福祉、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举措,对完善全市社保体系、提升老年群体保障水平、助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推进情况
为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制落地,切实保障全市失能参保人员基本护理权益,我市严格对标国家、省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33号)、《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医保发〔2026〕2号)等政策文件要求。
经过前期调研论证、部门会商、文稿修订,2026年9月23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并政办发〔2026〕10号),全面明确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失能评估、服务类型、待遇支付、基金监管等全流程、全链条制度规范,构建起权责明确、流程清晰的制度体系,有效填补了我市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空白,推动医保保障从“疾病医疗救治”向“长期照护保障”延伸,实现从“生病有医”到“失能有护”的全方位保障升级,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保障精细化、普惠化水平。
按照全市统一建制安排,我市将分阶段、分群体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保费征缴和待遇落地工作。2026年10月,同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未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保费征缴工作;2026年12月,全面启动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保费征缴工作;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分批兑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全面完成制度建制落地工作,让惠民政策尽快惠及广大失能群众。
三、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相关政策解读
结合我市实施细则,现将长期护理保险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参保范围:覆盖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纳入保障范围。具体包括: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及全体城乡未就业居民,真正实现全民覆盖、应保尽保。
(二)筹资机制:实行分类施策、多方共担
长期护理保险保费与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同步征缴,根据不同参保群体身份特点,实行分类分级筹资、单位个人共担、财政适当补助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政策精准适配各类参保人群,具体标准如下:
一是单位在职职工。总费率0.3%,单位、个人各分担0.15%,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通过平移职工医保单位0.15%费率实现筹资平移,不增加单位缴费,个人费用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用人单位按月向税务部门统一申报缴纳,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直接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无需个人额外缴费。
二是退休人员。个人按0.15%费率缴费,原用人单位不承担费用,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养老金,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三是城乡未就业居民。与城乡居民医保同步缴费,筹资费用由个人和财政政府补助按1:1比例共同分担。为减轻群众参保压力,制度实施首年实行费率减半政策,初始费率按0.15%执行,设置5年过渡期,逐步过渡至全国统一0.3%标准,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核定依据。
四是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分类参保政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单位职工费率标准参保,同步下调职工医保0.15%费率用于长期护理保险统筹缴费,剩余0.15%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代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未就业居民政策标准参保缴费。
五是未成年特殊群体。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无需单独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跟随法定抚养人同步纳入保障范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实现应保尽保、精准兜底。
六是困难群体资助政策。针对低保、特困、返贫致贫人口等符合条件的困难参保群众,由医疗救助基金按照分类资助标准,落实参保补助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缴费负担。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的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便民惠民。
(三)失能评估:执行国家统一标准,规范公正透明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因素导致身体机能受损,经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后,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及以上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失能等级评估申请。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统筹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规范化评估,评估结果全市通用、跨部门互认共享,确保评估流程公正、标准统一、结果权威。评估费用按照基金与个人分担的原则依规执行,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四)服务供给:推行多元模式,满足差异化需求
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构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护理服务体系,充分适配不同失能等级、不同居住条件群众的照护需求。失能参保人员可结合自身身体状况、生活需求,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护理服务模式,每个自然年度内服务模式变更次数不超过两次。同时,全市实行护理服务机构定点准入管理,符合资质条件的养老、医疗、护理机构可自愿申报,经医保部门审核备案后,纳入定点服务机构范围,进一步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
(五)待遇支付:实行分级分类保障,标准清晰规范
我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和基金支付范围,规范待遇支付标准,杜绝重复保障、超额保障。按照政策规定,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员,不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制度实施初期,优先重点保障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后续将根据国家、省级统一部署,稳步扩大保障覆盖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合规护理费用不设置起付线,实行差异化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封顶线:就业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档为75%、70%、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6920元;未就业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档为55%、50%、4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240元。对实际服务时长、服务天数未达标准的,将按照统一核算公式精准核定基金支付金额,确保基金使用规范高效、公平公正。
(六)申领流程:简化经办环节,便捷群众办事
参保人员失能评估结论生效次月起,即可正常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待遇申领流程简洁便民,参保群众可凭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及失能评估结论等有效材料,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时长等核心条款,即可享受规范化护理服务。医保经办机构按月与定点服务机构统一结算费用,个人仅需承担政策规定的自付部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环节、减轻事务负担。
各位媒体朋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落地实施,是我市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补齐长期照护保障短板的重大民生工程,更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群众福祉的暖心举措。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协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工作。一是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普及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知识,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二是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升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参保、评估、待遇申领服务;三是从严规范失能评估、护理服务、基金监管全流程管理,严控基金运行风险,规范服务行业秩序;四是稳步推进制度落地见效,持续完善配套举措,全力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切实减轻失能家庭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让每一位失能参保群众都能享受到贴心、优质、规范的长期护理保障,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注与支持!
谢谢大家!

太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莹
谢谢范利同志的介绍。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国县域经济报 记者
将职工医保单位费率下调 0.15%,用作长期护理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这一调整是否会给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平稳运行带来较大压力?

太原市医保局医药待遇科科长 李卫星
感谢您的提问。本次费率调整属于职工医保内部结构性平移优化,不新增企业缴费负担、不增加财政支出压力,是我市长护险制度低成本、平稳落地的核心举措。具体为下调职工医保单位费率0.15%,平移作为长护险单位缴费费率,平移后我市职工医保(含生育)单位费率维持7.85%不变,用人单位总体社保缴费成本保持稳定。
在政策落地前,我们已完成2027—2036年职工医保与长护险双基金中长期精算测算,数据支撑充分、风险可控。从长期运行来看,2027—2036年平移至长护险的基金,仅占当期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的1.91%,占比较低、影响有限。费率平移后,未来十年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无年度赤字,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始终稳定在12个月的安全警戒线以上,基金抗风险能力持续稳固。
后续,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将建立双基金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跟踪基金收支运行态势,提前预判、化解运行风险,持续保障两项基金长期稳健、可持续运行,请企业和广大市民放心。
谢谢。

山西日报 记者
参保失能人员具体能享受到哪些护理服务?待遇标准和服务模式有哪些明确规定?

太原市医保局医药待遇科科长 李卫星
感谢您的提问。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长护险服务项目目录,结合本地经办细则,构建了“三类服务模式、两大服务品类、分级待遇标准”的全方位护理服务体系,精准覆盖重度失能人员生活照料和基础医疗护理需求。
首先,在服务内容上,全覆盖两类标准化服务。一是生活照护类,共8大类20项,涵盖饮食照料、排泄照料、个人清洁照料、体位护理、日常起居照料等基础服务,具体包括协助进食进水、失禁护理、翻身叩背、压疮基础护理、洗发擦浴等刚需服务;二是医疗护理类,共4大类16项,包含常规检查护理、基础临床护理、专项专科护理、康复训练等,具体可提供吸氧换药、血糖监测、物理降温、造口护理、气管切开护理、认知与运动功能康复训练等专业医疗护理服务,全面匹配失能人员身心护理需求。
其次,在服务模式上,设置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种可选模式,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按需享受,兼顾居家温情照料和专业机构照护:一是居家护理,由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提供服务,单次服务时长1—2小时,按失能等级核定每月固定服务时长;二是社区护理,依托社区服务站点,提供就近、便捷、非全日制的日间护理服务;三是机构护理,在定点养老、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全日制专业护理服务。
同时,我市实行分人群、分等级差异化待遇支付标准,所有护理服务不设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明确:就业人员居家、社区、机构护理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65%,年度最高支付16920元;未就业人员对应支付比例分别为55%、50%、45%,年度最高支付12240元。针对居家护理,还细化了不同失能等级的月支付限额和服务时长,待遇标准公开透明、精准可及。
此外,我们建立了定点机构履约考核机制,规范服务流程、严控服务质量、严禁违规收费。后续将结合制度运行实际和上级政策部署,逐步将辅助器具、智能化护理服务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持续丰富服务供给、升级服务品质,切实减轻失能家庭照护压力。
谢谢。

山西经济与科技频道 记者
失能等级评估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评估费用如何分担、结果如何认定?

太原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贾娟
感谢您的提问。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实行申请、受理、评估、公示、送达、复核全流程闭环管理,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具体流程清晰规范:
一、自愿申请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且经规范诊疗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可由本人、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评估申请,同步提交身份证件、长期失能病历资料、自评表等相关材料,民政部门认定的完全失能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按规定免于重复评估。
二、受理审核
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缺失的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现场评估
受理通过后,委托定点评估机构开展上门评估,现场至少2名评估人员参与,其中含1名及以上评估专家,过渡期1年内逐步配齐专业评估团队,保障评估专业性。
四、结果公示与送达
评估达到待遇享受等级的,在官网或所在村(社区)公示不少于7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定点机构出具正式评估结论书,经办机构按时送达申请人。
五、复核重评
申请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评,复评实行回避制度,初评人员不得参与;评估结论满6个月、参保人失能状态发生变化的,可申请重新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精准匹配实际情况。
同时,我市明确分级评估费用分担机制:首次评估符合待遇条件、年度定期复评、抽查合格的费用由基金承担;首次评估不合格、个人异议复评结论不变的,费用由个人承担;机构原因导致评估中断的由机构承担,个人弄虚作假终止评估的由个人承担。评估结论生效次月,参保人即可按对应失能等级享受长护险待遇。
谢谢。

改革网 记者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如何监管,以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太原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贾娟
感谢您的提问。基金安全是长护险制度平稳可持续的核心底线,我市构建了财政专户管控、部门协同监管、智能全程监控、机构履约考核、诚信惩戒约束的全方位、全链条基金监管体系,层层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一是实行专户专管、专款专用。
长护险基金全额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严格执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管理模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基金。市财政局负责基金专户管理、资金归集和预算拨付,全程把控基金收支闭环;医保经办机构规范设置收支账户,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保障基金管理规范化。
二是健全预算与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基金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和中长期精算分析制度,常态化开展基金运行监控、收支分析和风险研判,当基金出现支付压力时,第一时间联合财政部门动态优化筹资、待遇政策,保障基金收支平衡、平稳运行。同时按不超过5%的比例预留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将基金拨付与机构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三是实施全流程智能监管。
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长护险子系统,实现参保评估、服务供给、费用申报、结算拨付全流程智能审核、实时监控、异常筛查,精准识别违规收费、虚假服务、过度护理等问题,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四是强化机构与人员履约监管。
医保经办机构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绩效考核,对定点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实行协议动态管理,建立准入、考核、退出闭环机制。对违规机构依法追回违规基金,视情暂停、终止定点资格,对严重违规的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实施年限禁入、暂停执业等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是完善社会监督与诚信体系。
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全覆盖诚信管理机制,将定点机构、评估护理人员、参保人员全部纳入诚信档案,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全方位规范各方行为,切实守护群众“养老护老”救命钱,保障长护险基金安全、规范、可持续运行。
谢谢。

太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莹
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记者朋友如有进一步采访需要,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可继续采访相关负责同志。
希望媒体朋友聚焦主题、广泛宣传、深度报道,切实为《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落地落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各位发布人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媒体记者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记者 王欣雨 赵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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