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天气持续干旱,近山区域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焚烧秸秆、私自野外用火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起火极易失控蔓延,引发山林火灾,烧毁林木植被、农作物等,造成财产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规焚烧秸秆及野外用火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案例一:上庄村孙氏兄弟祭祀引燃秸秆



10月7日,上庄村村民孙某书、孙某柱兄弟二人在村东峪地块上坟祭祀,因用火看管不慎引燃周边秸秆。巡查人员发现火情后迅速到场扑灭火源,庙子派出所、镇森防中队到场开展调查处置。经批评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提交书面检讨,表示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秸秆禁烧规定,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案例二:桃行村村民刘某野外焚烧落叶


10月1日,村民刘某违反禁止野外用火有关规定,擅自在东张村焚烧落叶。巡查人员发现火情后迅速到场扑灭,庙子派出所、镇森防中队随即到场开展调查处置。经批评教育,刘某充分认识自身错误,作出书面检讨,并承诺严格遵守禁烧管理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案例三:太河镇村民孙某越界焚烧秸秆


10月7日,村民孙某违反秸秆禁烧有关规定,擅自越界到庙子镇辖区内朱崖村仁河边田地整理土地、焚烧秸秆。巡查人员发现火情后迅速到场扑灭,并移交庙子派出所、镇森防中队进行处置。经批评教育,孙某充分认识自身错误,作出书面检讨,已由本人所在村委会带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