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三江中队接到居民反映,义乌街园丁新村一住户在小区内私养家禽。禽粪堆积散发异味,入秋后蚊虫依旧滋生,持续影响周边住户生活。接报后,三江中队迅速组织执法队员前往现场核实。
执法队员实地查看后发现,该一楼住户院落内散养着家禽,地面留有鸡粪,现场异味明显,与居民反映情况一致。
执法队员当即与该住户沟通劝导,讲解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住宅小区属于禁养区域。私养家禽不仅产生难闻气味、滋生蚊虫,还容易引发邻里矛盾,存在公共卫生隐患。经过耐心宣讲政策、阐明影响,当事人认识到违规饲养家禽带来的不良影响,愿意配合整改。
执法队员对家禽进行妥善处置,并同步督促住户清理院落内禽粪、杂物,做好区域清扫保洁,消除异味和蚊虫孳生源头。整改完成后,执法队员再次对周边环境复查,确认扰民问题得到解决。
“入秋了臭味还是散不掉,蚊虫也不见少,这下终于解决了!”周边居民对处置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