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这些区域综合管控,全面禁止旅游和户外活动!外地已有人承担9万多元救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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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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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云南两名驴友因轻信网络徒步野线、擅自闯入哈巴雪山核心保护区遇险后报警求救,属地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力量进山开展搜寻救援。二人因违规穿越哈巴雪山核心保护区,消耗公共救援资源,相关部门依据规定作出0.8万元行政处罚,同时产生的9万余元救援费用由违规人员自行承担。

(救援现场)

近年来

户外登山徒步越来越流行

自然保护区以及一些网红未开发区域等

环境复杂存在诸多潜在风险

赤峰克什克腾旗近期发布公告

呼吁广大游客和登山运动爱好者

理性出游不要擅自闯入管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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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合永镇大青山沟老场区域

综合管控的公告

为切实规范大青山沟老场等区域(含“青山大裂缝”及“青山之眼”区域)旅游秩序,整治各类不规范旅游行为,治理旅游乱象,坚决杜绝无序徒步及其他违规进入活动,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本底,全面排查、消除各类潜在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和管理条例》《赤峰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区域管理实际和当前徒步活动特点,现就该区域实施综合管控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与禁止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大青山沟老场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沟老场、庙子沟、野马吐、脑场、蒙古营子、顺义隆、渗金沟等)实施综合管控,在蒙古营子(关东车村)、沟老场(关东车村)、顺义隆(浩来村)设置三处管理检查站。

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一律禁止徒步、穿越、露营等活动;严禁在禁牧区放牧,严禁违规开垦、破坏植被;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烧烤、生火取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参与上述违规活动,亦不得为其提供便利或条件。当地村民依法生产生活通行,按本公告规定进行登记检查。防火期内,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管控区域。进入管控区域前,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管控入口工作人员完成随身物品安检,自觉接受火种收缴,进入管控区域后,严禁任何违规吸烟、野外用火等行为,不得在管控区域内违规开展生火取暖、烧荒开垦等用火作业。对于违反防火管控规定的人员,将由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规野外用火、携带火种进入防火区的,由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依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给予处罚;

(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或破坏地质遗迹、生态环境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给予处罚;

(三)禁牧区放牧、违规开垦草原、破坏草原植被的,由草原主管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和管理条例》等给予处罚;

(四)旅行社违规组团、无证导游、无照经营、虚假宣传、非法营运的,分别由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赤峰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等给予处罚;

(五)阻碍依法执行职务、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6日

最高罚款500万元

新规明确:核心保护区禁止进入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严格的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内,除极小范围的法定情形(如科研监测、应急救援等)外,禁止一切人为活动。徒步、露营、穿越、探险等行为,一律属于违法。

在综合管控区域外

广大市民和游客也应提前熟悉出行路线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做好规划

国庆假期期间 赤峰市内发生了两起

游客因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被困的事件

再次提醒

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被困

虽然有关部门坚持“生命至上”原则予以救援

但当事人仍需依法承担行政处罚

并自行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户外游玩这几个方面一定要警惕

来源:红山晚报 记者 刘波

编辑、校对:贾丽娟、马雪妍

审核:刘志远、周建军、刘波、韩颖、白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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