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高速启用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严查违反禁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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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速公路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汕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二大队决定自2026年10月10日起启用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严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详见附表),交管支队高速二大队对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核实后,录入交通违法系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举报电话:13302705110

特此通告,希各知照。

汕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二大队

2026年10月10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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