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依法查处漳州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畜禽养殖粪污未达标排放、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已被依法立案查处。
2026年8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到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生猪养殖。猪舍存栏生猪1850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同时正在抽取储液池的污水浇灌厂外杉木林地。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储液池、厂外西侧消纳地杉木林地灌溉管道1出口、灌溉管道2出口采集水样进行监测。

现场采样
监测结果显示,3个点位化学需氧量浓度均超过 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限值。经调查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百零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已于2026年9月4日予以立案查处。

现场采样
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畜禽养殖粪污超标排放、污染水环境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二审:龙祥
三审:指向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