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个指标!入户申请已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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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启

2026年度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

入户指标为1.6万个!

2026年度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

已开启

10月9日起

接受积分制入户申请

一、申请时间 >

  2026年10月9日9时至2026年11月9日17时。

二、申请条件 >

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本市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4.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5.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6.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排名规则 >

符合申请条件的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员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1.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排名;

2.如再相同,按照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排名;

3.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

4.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四、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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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积分制入户申请采用“申报材料后置核验”机制,进入审核排名靠前人员名单的申请人,才须携相关材料到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进行“原件核验”并签署书面申请书。

五、申请材料时间节点说明 >

2026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26年9月30日。

  部分积分指标申请材料有效时间:

创新能力(发明专利):2021年9月30日—2026年9月30日;

社会服务和公益:2021年9月30日—2026年9月30日;

纳税: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后,在10月9日9时至11月9日17时期间申请积分制入户即可。申请时间对排名结果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合理选择申请时间,避开网上申请高峰。

▲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要尽快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更新个人相关情况或申请材料时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来穗人员,也请提前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申请积分制入户。

六、申请方式 >

需要申请2026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请于2026年11月9日17:00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zlss.rsj.gz.gov.cn/bjfpublic/#/login)—“积分制入户”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积分制入户(新)”政务服务事项,选择“广州市—居住证所在区—居住证所在镇(街)—在线办理”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

七、申请地点 >

  各镇(街)均设有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到居住证所在镇(街)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也可拨打镇(街)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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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积分制入户

受理窗口地址、咨询电话

八、网上申请材料 >

(1)身份证;

(2)户口簿。

如有随迁人员,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九、窗口核验受理材料(审核排名靠前人员才提交原件核验) >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本人到受理窗口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本人承诺”栏有关内容);

(2)户口簿;

(3)身份证。

如有随迁人员,同时携以下材料核验: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十、温馨提醒 >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所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积分指标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申请人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在审核及办理户籍迁入本市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以办理户籍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编辑:刘晓雯

责编:黄家荣、林汝嫦

审核:胡小松、张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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