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民主,努力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就离石区2026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9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4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8周岁,未满55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县(市、区)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本次选任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一)离石区司法局会同离石区人民法院、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从本区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6年11月9日之前向离石区司法局综合办公室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三)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6年11月9日之前向离石区司法局综合办公室提交被推荐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四、资格审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公示任命
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中随机抽选确定,经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离石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离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离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
报名地点:离石区司法局综合办公室(龙山路769号区委大院8号楼二层211室)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lssfj@163.com
联系咨询电话:0358-8238748
特此公告
吕梁市离石区司法局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扫码查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及单位知情书

扫码查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及单位知情书
来源:离石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