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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结果说明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结果说明
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吉建房〔2026〕9号)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草拟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0日,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渠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保障了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21条,主要涉及商转公业务、贷款额度及首付政策、还款与提前还款规则、异地公积金业务、提取政策及业务办理便民优化等方面。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认真研究。经研判,上述意见建议中,部分事项属于既有政策已有明确规定或可通过现有渠道办理的情形,部分事项超出本次政策调整范围,部分事项需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风险防控及上级政策要求统筹研究,暂不具备采纳条件。因此,本次《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原拟订内容予以完善后发布实施。对于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我中心将在今后政策优化和工作改进中予以统筹考虑。
下一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坚持以缴存人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实际,持续优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
感谢社会各界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原文标题:《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说明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责编:段懿函
编审:张慧勇
监审: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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