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护险实行市级统筹、城乡全覆盖,所有参加厦门基本医保的职工、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同步纳入保障
●长护险无需单独登记,参加基本医保即自动参保
10月10日,《厦门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细则发布,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正式在厦落地。这是厦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完善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的切实举措。
长护险实行市级统筹、城乡全覆盖,所有参加厦门基本医保的职工、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同步纳入保障,补齐失能群体长期照护民生短板,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民生困境。
长护险是一项社会保险,通过互助共济,为失能参保人提供生活照料与相关医疗护理保障,既能减轻失能家庭照护压力,守护失能人员生活尊严,也将带动养老照护产业发展,实现民生保障与产业培育双向赋能。
参保方面,长护险无需单独登记,参加基本医保即自动参保。筹资实行单位、个人、政府多方分担,统一费率为0.3%。职工群体单位与个人各承担0.15%,单位部分从现有医保费率内部调整,不新增企业负担;居民群体按年缴费,制度实施初期费率减半征收。困难群众个人保费由财政分类资助。
待遇享受有明确条件,参保人正常缴费,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经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方可享受待遇,待遇不以现金发放。保障分为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社区护理三类,不设起付线,按比例报销并设置年度支付上限。居家、社区护理报销比例更高。保障项目包含20项生活照护、16项医疗护理,普通家政劳务不在报销范围内。
缴费与待遇实施分阶段推进。居民在今年10月至12月集中征缴期缴纳2027年度保费,职工自2027年1月起按月缴费。参保人从2027年1月起可申请失能等级评估,评估达标后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厦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护险的落地,意味着厦门长期护理保险迈入制度化阶段。下一步,医保部门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优化申办渠道,切实解决群众“照护难、照护贵”问题。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