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岳西一居民高空抛物被查处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高空抛物

抛下的是物品

悬起的是危险

一只碗、一只碟

看似不起眼

从高空坠落

却可能在重力加速度作用下

瞬间变成伤人毁物的“空中利刃”

近日,岳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精准溯源、依法处置

成功查处岳西首起高空抛物违法行为

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该图片使用了AI生成技术

案情回顾

10月5日12时许

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

称小区楼栋有物品从高空坠落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全面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

居民祝某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争吵

为宣泄情绪

将家中碗碟从二楼抛掷至楼下地面

当场砸中楼下停放的私家车

造成车辆财产损坏

严重威胁小区行人安全

民警对祝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深入剖析高空抛物的巨大危害

详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当日

公安机关依法对祝某作出行政处罚

普法答疑

什么是高空抛物违法行为?

主观故意从2米及以上高度的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即便没有砸伤人员、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只要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就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第五项规定: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抛掷重物、危险物品、多次抛物、致人受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高空抛物,绝非小事,一只碗、一个瓶子,从高空坠落都可能成为“空中凶器”。公安机关对高空抛物坚持零容忍、严查处!

请广大居民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高空抛物陋习,养成文明居住习惯;邻里之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发现高空抛物主动劝阻、及时报警。守护“头顶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筑牢公共安全防线,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平安小区。

岳西县融媒体中心

来 源 | 岳西公安

编 辑 | 刘倩 责 编 | 戴蓓

监 审

| 林智勇

主办单位 |

岳西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

2603776656@qq.com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