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深改委2025年工作关于“全省遴选确定城镇旅居重点项目”的安排,根据相关要求,经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政府审核,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荐、政府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将第二批“旅居云南”宜居城镇建设试点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2026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0871-64320767。
第二批旅居云南宜居城镇建设
试点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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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
终审/保进 编审/刘玉 编辑/何淑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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