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
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
2027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以下统一简称“居民医保”)
缴费已开始
各位居民朋友们:
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统一简称“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
一、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
(一)参保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和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二)集中参保缴费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三)个人缴费标准:18岁(含)以上居民:居民医保400元+长期护理保险25元。18岁(不含)以下居民:居民医保400元,无需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可直接享受待遇。
(四)资助参保标准:对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319元(其中长期护理保险19元)、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55元(其中长期护理保险15元)
二、参保登记
(一)线上参保登记
参加乌鲁木齐市居民医保,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即可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新疆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新疆政务服务平台(新服办)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新疆板块办理参保登记。
1.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或使用支付宝扫码进入;

2.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或使用微信扫码进入;

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在各应用市场下载,注册登录后进入“地方专区”点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使用;
4.新疆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的互联网地址:https://fuwu.xjylbz.cn;
(二)线下参保登记
参加乌鲁木齐市居民医保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就近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便民服务站、医银合作银行网点或区(县)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温馨提示:
新生儿出生后尚未落户的,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在助产医疗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按照医院工作人员指引,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或“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即可现场完成新生儿参保登记。新生儿落户以后,家长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在业务办理模块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变更证件号码”线上办理参保信息变更;也可携带新生儿户口页及《出生医学证明》,前往就近的区(县)医保分中心经办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三、缴费方式
您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缴费:
(一)线上缴费
1.缴费人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云闪付APP、部分支持社保缴费的商业银行手机App等进行在线缴费。

2.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线上代缴。
参保职工可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登录“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进入“在线办理”,在账户代缴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点击“个账代缴”后,在个人账户代缴页面选择需要缴纳的年份。(今年记得要选“2027”哦!)选择“个人共济”代缴,点击“代缴信息校验”,校验成功后就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代缴居民医保费啦!
(二)线下缴费
缴费人携带身份证件、银行卡前往所在地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部分支持缴费的商业银行柜面使用自助缴费终端或者人工窗口进行缴费。
四、如何查询缴费是否成功
1. 缴费人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进入“缴费管理”的“已缴费查询”模块中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到已缴费信息。
2.个人账户代缴如何查询缴费成功
方法一:职工医保参保人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登录“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进入“在线办理”在账户代缴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点击“共济账户管理”-“授权金额使用记录”在“授权金额使用记录”页面就可以查询到授权人和使用人的姓名以及账户支出金额。
方法二:职工医保参保人登录“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进入“在线办理”在账户代缴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通过点击“城乡居民缴费记录打印”可以查看缴费情况,当前居民医保缴费年度显示为12个月,证明已经完成缴费。
五、待遇介绍
参保人可以享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住院报销待遇、生育待遇、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具体见:《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政策明白册(2026年度)》
六、参保缴费咨询
更多参保缴费相关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税务”和“乌鲁木齐医疗保障”了解。如您在参保登记遇时到问题可致电医保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991-12393;如您缴费过程中遇到困难可致电税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991-12366。
温馨提示:
异地就学等在异地参保的人员,应及时办理暂停参保业务; 参保人因死亡等原因终止参保关系的,家属或代办人应在死亡后20日内携带去世人死亡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就近的区(县)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终止业务。避免重复参保、重复缴费。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2026年10月8日
来源:乌鲁木齐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新媒体编辑:闫小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