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倒车被记12分罚款扣证!交警提醒:错过出口请“将错就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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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因在高速公路倒车,一名驾驶人被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并暂扣驾驶证。

8日下午,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接报,一辆小车在高速公路“倒”进服务区。民警立即赶赴高邮服务区查找,发现车内无人,联系车主未果,蹲守约一小时后当事人返回。

当事人承认在高速倒车,称车辆剩余续航仅约20公里,而下一服务区还有约40公里,便心存侥幸倒车进入服务区。

民警当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高速车速快、车流大,倒车极易引发事故,害人害己。遇紧急情况,应靠应急车道停放,在车后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报警;错过出口应“将错就错”,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而前方约1公里即有收费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其高速倒车行为处记12分、罚款200元,并暂扣驾驶证。

民警警示,高速公路严禁倒车、逆行、掉头或在车道内停车。错过出口,请将错就错,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车辆故障或遇紧急情况,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高速倒车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可暂扣驾驶证;引发事故,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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