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樱桃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深受大家的喜爱。今年年初,大连市普兰店区的一些樱桃果农卖了自己的樱桃,但直到现在仍未收到货款,果农们很着急。
小鱼姐告诉记者,真正收购樱桃的是瓦房店红霞精品果业有限公司,法人是战某。她算是战某和果农之间的中间人,每销售一斤樱桃,战某支付一元代购费。今年以来,战某在小鱼姐的合作社收购了上百户果农的樱桃。到目前为止,战某向小鱼姐支付了三十五万元货款,还有六十七万余元尚未支付。
安波法庭的法官经过走访和调查发现,涉及被拖欠货款的果农多达八十余户。如果八十余件案子挨个立案排期开庭,审理周期会过于冗长,果农们也等不了。经过反复研究,安波法庭认为,采用示范性诉讼加批量化调解的处置方式,更贴合本案情的实际。也就是说,以惠某平的案例判决作为参照,如果其他果农同意这样的判决方式,就不用再进入诉讼程序。
据蔡元国庭长介绍,目前,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已经将被告战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下一步要对战某进行强制执行,相信很快就会追回果农们的货款。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售卖大宗经济作物时一定要保留销售凭证,最好能与买方签订书面合同,一旦产生经济纠纷,能够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