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充电桩车位地锁弹起 刮伤车辆修车费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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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新能源汽车在商场停车位充电时地锁突然弹起,导致车辆底盘被刮伤,维修花费约2万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充电桩运营公司承担40%的民事责任,谈某自行承担60%,运营公司赔偿谈某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约8000元。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2025年11月,谈某驾驶新能源汽车前往平果市某商场地下停车场充电。倒车驶入车位时,左侧车轮压过原本平放于地面的地锁,地锁突然弹起。谈某未察觉异样,继续倒车调整位置,车辆随后出现明显卡顿,无法后退。谈某先后两次下车查看,但仅查看前轮情况,未能发现靠近左后轮处的地锁已经升起。之后,谈某强行倒车,导致车辆护板、电池等部件与地锁发生严重刮碰并损坏,维修花费约2万元。因要求充电桩运营公司、商场物业公司赔偿无果,谈某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充电桩运营公司辩称,监控显示事发前其他车辆均正常使用该车位,设备并无故障迹象;事故系谈某碾压地锁后又强行驶入所致。该公司还称,已在车位旁张贴扫码降锁指引和客服电话,尽到了告知义务,谈某应自行担责。物业公司则表示,充电桩及地锁均由充电桩运营公司自行安装维护,物业公司无权操作,也无法监控其技术状况,日常巡检只能查看外观是否完好,无法预判内部故障,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根据监控视频证据,法院认定事故发生存在地锁故障和车主操作不当两个原因:监控显示,车辆碾压前地锁为平放状态,碾压后异常升起,属于设备运行问题,充电桩运营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维修,存在一定过错。谈某两次下车均未全面检查车况,在车辆明显卡顿情况下未查明原因便强行倒车,扩大了损害后果,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物业公司并非充电车位的经营管理者,对地锁无管理维护义务,且已尽到日常巡检责任,不承担责任。

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法院依法确认谈某承担事故60%的民事责任,充电桩运营公司承担40%的民事责任,并判决充电桩运营公司赔偿谈某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约8000元。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侵权责任以过错为基础,有过错方须担责。本案中,充电桩运营公司作为充电车位的经营管理者,地锁系其经营设施的组成部分,其最为了解该设备的技术逻辑和运行状态,也最有能力预见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并采取预防措施。然而,地锁在车辆正常驶入过程中异常升起,说明该设备在感应或运行逻辑上存在安全隐患。充电桩运营公司既未在事前通过巡检发现该隐患,也未在事中建立有效的故障预警机制,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虽然对整个停车场负有基础物业服务职责,但充电桩及配套地锁系充电桩运营公司独立运营的专用设备,其技术状态由其掌控,物业公司无法操作、无权干预,对地锁故障不具有预见和避免的可能性,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责任。

经营场所管理者对进入其场所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充电桩运营公司在案涉商场经营充电业务并收取费用,对进入充电车位的车辆及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地锁异常升起,表明设施安全层面存在漏洞;事后无故障记录和报警机制,风险防范层面存在缺失;谈某两次下车查看、反复尝试倒车,始终未有运营方工作人员到场处置,应急处置层面不到位。运营公司在三个层面的安全保障义务均未履行到位,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地锁故障是事故的起因,运营公司对该起因存在过错。但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取得驾驶资质的人员,在车辆已出现明显卡顿的情况下,两次下车查看均仅查看前轮,始终未能发现靠近后轮处的地锁已升起,随后在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强行倒车,导致本可以避免的刮碰事故实际发生,对损害的扩大存在明显过错。因此,法院依法减轻运营公司的赔偿责任,由谈某自行承担其疏忽和冒险操作引发的扩大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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