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启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专拍不按规定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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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为有效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平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停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依法处罚。现将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及采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地点、启用时间公告如下:

一、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东四路北端丁字路口

2、北环路城关三小停车场出口

3、北环路五峰广场西路口

二、不按规定停车电子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路段

1、东四路北端丁字路口以西全段道路两侧(含道沿以上)、东四路北端丁字路口以南至德云巷小区路口道路南侧

2、五峰山环山路县法院东侧入口通道

3、五峰山环山路五峰菜市场西入口通道

三、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2026年10月19日8时正式启用。

请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特此公告。

平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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